第一,在任务安排上,《意见》部署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好房子建设,主要是大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同时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努力把老房子、旧房子也改造成好房子。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的改造利用,推动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好小区建设,主要是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更新改造老化管线管道,整治小区及周边的环境,加强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长效的管理机制,来持续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服务功能和文化价值。好社区建设,主要是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推进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盘活利用老旧厂区,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好城区建设,主要是完善城市功能,建立健全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方式路径,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相得益彰。
第二,在工作举措上,《意见》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提出了很多务实举措,比如,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建设完整社区、推进城中村改造,以及增加群众身边的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等。这些举措都是为了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加方便高效的公共服务和更加优美宜人的城市环境。
第三,在组织实施上,《意见》提出,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考虑到地区之间、城市之间的差异,科学合理确定城市更新的重点任务,细化实施路径,完善工作方法,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有力有序推进实施,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办一件成一件,力戒形式主义,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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