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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从0到1”代表着科技创新的原始突破,那成果转化进入市场就是“从1到无穷”的路径演进。省科技厅近日发布《关于在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通知》,要求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4所高校,对入驻晋创谷的团队或企业加快落实“三项改革”政策举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在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加快实施“三项改革”,有助于吸引高校更多优秀科研团队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入驻晋创谷,推动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走下“书架”、走上“货架”,需要打通转化路上的“堵点”“卡点”,不断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愿转”先要“能转”。高校教师是科技成果产出的重要来源,但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一些掣肘。“三项改革”允许试点高校教师的职务科技成果到晋创谷转化,不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对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的国有资产,其减值及破产清算等处置,由试点高校自主决定,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这项改革旨在鼓励试点高校,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立足优势学科和团队,遴选优质科技成果在晋创谷落地转化。
“能转”还要“敢转”。以制度添保障,激励科研人员大胆试、大胆闯,蹚出科技成果转化的可行路径,才能破解“不敢转”难题。“三项改革”提出,建立符合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特点的专门人才评价制度,以能力、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面向经济主战场,开展新技术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化工作的教师,可按照分类评审要求,纳入“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参加职称评审,重点评价其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这些举措有助于拓宽高校技术转移人才职称通道,培养、吸引、凝聚一批优秀技术转移人才,推动优秀科技成果落地山西。
“敢转”还得“会转”。对许多科研人员来说,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全新领域,不可避免会面临新问题新挑战。破解“不会转”难题,提高转化效率,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三项改革”允许试点高校横向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所形成的国有股权纳入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范围,相关资产处置等事项由高校自主决定,不审批、不备案。对科研人员用横向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可与学校约定一定分配比例。只有坚持敢闯敢试,不断为科技成果转化保驾护航,才能让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少走弯路、顺利开展。
科技成果的价值在于运用。畅通科技成果转化从“书架”到“货架”的路,要进一步瞄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这一目标,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持续让科技之花结出更多产业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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