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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日报丨大学生“整顿”饭店?饭后将付费餐具全部带走

现在,不少餐厅的餐具都是付费使用的,你会不会在就餐后把餐具一起带走呢?近日,山东淄博一位大学生吃饭时付了餐具费,并在吃完后将餐具全带走,引发网友热议,被称为大学生“整顿”饭店。这种事你碰到过吗?会怎么做?


(资料图片)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吃饭要付餐具费?餐后带走!

据报道,当事人安同学介绍,在自己从小生活的城市,吃饭从没遇到要支付餐具费的情况。所以第一次遇到这家店,说要付餐具费,感到很惊奇。安同学觉得,既然支付了餐具费就相当于购买了那套餐具。在询问过商家后,6个人吃完饭后就把餐具全带走了,一套餐具1块钱。

对此,有网友表示:“做了我一直想做的事!”也有网友认为,看着很爽,但是不合适。这收的是餐具的消毒费或者使用费,并不是买下餐具的价格,餐后带走不太合适。

10月8日,记者对身边的消费者做了微调查。消费者李女士表示,以前还真没想到这个思路。比如说有的街边小馆,会提供1块钱一套的餐具,这些餐具一般是有塑料包装的,拆开发现有碟子、杯子、碗筷等。以前自己理解的这1块钱收的是餐具的消毒费。但这位学生的做法打开了她的新视野——餐馆本来就应该给顾客提供餐具,不然让顾客用手吃吗?

另有消费者表示,其实这件事折射出的不仅仅是餐具费的问题,还有餐厅的茶位费、纸巾费等等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

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免费餐具

那么,上述大学生“整顿”饭店的做法是否妥当?江苏致邦(自贸区南京片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磊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首先,餐饮业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免费餐具,这是餐饮服务应当包含的基本内容。

其次,餐饮业经营者如果提供收费餐具套装,应提前告知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同时还应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保障消费者选择权。

再次,遇到未经告知而事后因餐具收费或者没有免费餐具可选择,消费者都可以拒绝付费,产生争议可以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请求消保组织帮助维权。从常识判断,餐具套装价值应不止1-2元,直接以已付餐具费为由带走,这种维权方式不可取,经营者也有权要求返还。

夏磊还提醒省内消费者:《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明确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省内消费者都可以据此维权。

标签: 收费餐具 扬子 餐饮业经营者 餐具 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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