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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一方如何提出诉讼离婚)

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女方不同意,男方可以以“婚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出诉讼离婚,如对方出轨、不良恶习、长时间分居等。

2、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

3、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那么这样看来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

一方如何提出诉讼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标签: 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如何提出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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